鄧桂思案|兩醫生獲撤控誤殺申訟費 控方披露證人不願作供削弱案情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攝

發布時間: 2024/06/27 18:59

最後更新: 2024/06/28 01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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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治崑(左)。資料圖片

2017年聯合醫院兩名醫生疑開漏藥,致乙型肝炎帶菌者女病人鄧桂思兩度換肝後去世。涉事醫生原被控誤殺罪,律政司其後撤控。兩醫生一方早前申請訟費,今(27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陳詞。辯方指鄧經歷兩度換肝,開漏藥是否致死存「好大空隙」。控方庭上透露,有證人不願出庭作供,削弱控方案情,綜合考量後決定撤控。裁判官聽畢陳詞後押後至7月18日裁決。

聯合醫院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在2023年1月被控誤殺罪,律政司同年8月撤控。死因庭今年4月召開研訊,陪審團裁定鄧死於不幸。

兩名醫生一方早前在撤控後申請訟費,今沒有到庭,由大律師羅蔚山代表。控辯雙方均表示,是次申請亦不會依賴死因庭證供。

羅陳詞時指,控方在本案第4次提訊時才撤控,涉事醫生從無誤導警方,質疑控方沒有邀涉事醫生調查便作出拘捕。羅指,控方直至撤控時仍未明確交代檢控基礎,鄧曾經歷兩度換肝,對於甚麼是死因有「好大空隙」,指開漏藥與死亡的因果關係有明顯問題,質疑控方沒可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。

控方則反對批出訟費,指法庭應考慮被告的行為涉自招嫌疑以及值得譴責。控方指,涉事醫生知道鄧是乙肝帶菌者須處方抗病毒藥,有專家報告亦指開抗病毒藥是標準教學,涵蓋於大學課程。控方力陳,本案人命攸關,醫生的疏忽程度明顯,法庭不應批訟費。

控方於裁判官詢問下,確認原本有醫學專科學院的證人已提供資料,惟後來不合作,不願出庭,令控方案情打了折扣,加上被告可能的抗辯方向及公眾利益等「累積效應」,最終決定撤控。裁判官表示,控方證人沒有出庭非辯方責任。

裁判官質疑,控方為何不待調查完畢才控告,明言控罪嚴重,以誤殺罪告醫生罕見。控方解釋,因缺乏原本預期會有的證據。

裁判官質疑控方是否「告早咗」,控方回應指檢控時已跟隨守則,在情況轉變後才撤控,事前無法預料,若有合理定罪機會卻拖延不告,亦可能會面對被辯方質疑檢控延誤。

辯方回應指,若專家證據如控方所指如此豐富,何用撤控,並事發時醫管局的開藥指引,對於醫生有否嚴重疏忽有很大探討空間,強調本案是「告早咗」。

裁判官聽畢陳詞,押後至7月18日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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